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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原则及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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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退换原则:
自客户收到产品7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产品不能正常运转使用,且无法通过技术维修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配件、标签、外包装、说明书等齐全且不影响再次销售我们将提供无条件退换货。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 1、非申众所销售的产品 2、客户单方面选型错误的产品,或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 3、客户指定运输公司造成货损的产品及退货申众公司过程中造成损坏的产品。 4、客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申众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退回产品外包装不完整、退回产品的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 退回产品的发票或发货小票丢失、涂改或损坏;
注: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须退还增值税发票。(请您不要将发票放在货物中一起寄送,请先确认发票寄送地址,避免丢失) 如果不能退回增值税发票原件,客户需支付所退产品含税价的17% 金额。如果是客户自己选型错误,请付5%手续费及退还产品物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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